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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家成功踢契
業主賠訂 |
| 金 融 風 暴 前 市 值 達 一 億 七 千 萬 元
的 尖 沙 嘴 加 連 威 老 道 商 舖 ﹐ 買 家 原 打 算 發
展 酒 樓 生 意 ﹐ 後 來 發 現 商 舖 有 僭 建 物 ﹐ 於
高 院 興 訟 「 踢 契 」 ﹐ 昨 獲 判 勝 訴 。 業 主 連
思 有 限 公 司 要 退 回 訂 金 三 千 四 百 萬 元 給 買
家 ﹐ 並 要 支 付 利 息 、 佣 金 及 律 師 費 。 高 院
暫 委 法 官 烏 禮 賢 的 書 面 判 詞 指 出 ﹐ 因 業 主
沒 有 向 買 家 交 代 僭 建 物 問 題 ﹐ 故 判 買 家 勝
訴 。 涉 訟 的 商 舖 位 於 加 連 威 老 道 四 十 六 至 四 十 八 號 連 閣 樓 。 該 商 舖 前 身 為 銀 行 ﹐ 八 八 年 三 月 「 舖 王 」 鄧 成 波 購 入 上 址 ﹐ 有 意 改 建 為 購 物 中 心 。 後 來 鄧 將 商 舖 售 給 與 訟 人 連 思 有 限 公 司 ﹐ 當 時 商 舖 內 已 有 不 少 修 改 ﹐ 但 未 獲 建 築 署 批 准 。 九 七 年 七 月 ﹐ 原 訴 人 買 家 展 國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﹐ 由 富 麗 雅 酒 家 股 東 楊 澤 波 或 有 關 人 士 開 設 。 買 家 跟 與 訟 人 協 議 以 一 億 七 千 萬 元 成 交 ﹐ 並 於 九 八 年 四 月 完 成 交 易 。 案件編號﹕MP2425/98 日期:02/02/200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