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肖子涉設局騙母物業   老婦入稟追討損失

        為錢呃母:不肖兒子疑覬覦阡七旬母親物業,游說她將物業轉到孫女名下,母親不虞有詐,結果物業轉了給他,兒子更騙她簽字,承認收了樓價六十萬元,母親逐入稟高等法院,向兒子追討損失。

        原告黃素芳(譯音)昨在入稟狀稱,涉案物業位於九龍大角嘴埃華街,被告許俊光(譯音)於去年一月游說她將物業轉到被告女兒許思穎名下,她答應,並在律師樓簽了轉讓契,當時無人對她解釋文件內容。

        無人解釋文件內容:原來轉讓契的實際內容,是原告以八十萬元,將物業售予被告,原告知道受騙後,被告解釋其實是他本人想買樓,又說他死後會將物業留給女兒,對原告而言實無分別,他又表示會按轉讓契給她八十萬,但暫時沒錢,日後才會付款。

        被告於去年九月還了十萬元給被告,但聲稱買樓時支付了一些費用,游說原告減收十萬元,原告簽字答應;被告在一個月後說有意將物業出售,然後償還欠她的六十萬元,但他要原告再少收十萬元,並在一張紙上簽字確認,原告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 該物業於去年十二月以八十五萬元售出,後來原告知道十月簽的紙其實是一張六十萬收據,但原告至今從未收過六十萬元欠款,遂興訟索償。

        老婦覺得好心痛:現年七十二歲,患有白內障和糖尿病的黃素芳,要跟兒子對簿公堂,她直言:「覺得好心痛」

        黃婆婆還老淚盈眶說: 「層樓係先夫的物業,係一份平安囑,第日會留番畀孫女,後來個仔話我年老又身體唔好,不如上律師樓搞手續,將遺囑及契約轉交佢保管,佢重話好簡單簽個名就得,點知原來係轉了名畀佢。」黃婆婆現時還未收到兒子六十萬的欠款。

        另方面,被指騙去母親物業私被告,昨以家庭糾紛拒絕回應,又表示收到訴狀後會交由律師處理。

案件編號:HCA2531/2000

日期:12-03-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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