灣仔籠屋大火奪命

三住客裁定「非法被殺」

  灣仔交加街非法經營的籠屋九八年發生三級火警,三名住客被燒死。死因庭裁判官相信消防處調查報告,指當日有人蓄意縱火,裁定住客死於「非法被殺」;另建議設獎金制,舉報無牌籠屋或僭建物的市民。

官倡有獎舉報僭建物

  屋宇署署長梁展文回應稱,母須設立獎金制,因現已有很多人舉報僭建物,重要是加強監管。

  負責發牌給籠屋經營者的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稱,《床位寓所條例》九八年七月實施後,至今年二月底共有五十間持牌籠屋。由於調查需時,至今只成功檢控一宗無牌籠屋個案,罰款一萬五千元。

  裁判官祈雅年稱,近來處理很多個案均涉及有人居於非法或僭建物被燒死,建議屋宇署加強資源查核非法床位寓所(即籠屋)及僭建物;設賞金給舉報人士;檢討現行法例是否足夠監管籠屋經營者。

報告指有人蓄意縱火

  發生火警的灣仔交加街富國大廈一樓單位,面積約六百方呎,非法經營三十個床位,住有廿八人。

  綜合政府化驗師及消防處報告,九八年九月十四日凌晨,起火單位附近三處不同火頭,相信有人故意燃點倒在地上的天拿水縱火。

  三名死亡男住客:()高友德,四十七歲,無業,因酒醉不醒燒死;()龔壟坦,六十三歲、職業不詳,吸入濃煙致死;()陳訓明,五十五歲,雜工,送院延醫至十月一日因燒傷感染肺炎不治。

(案件編號:D1247-249/00)

日期:15-03-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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