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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置業貸款計劃 |
單身置業貸款計劃 |
| 貸款額 |
$60萬或樓價三成,以較低者為準。 |
$30萬或樓價三成,以較低者為準。 |
| 免還補助金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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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人及其家庭入息限制 |
不超過$50,000,不設下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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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$22,000,不設下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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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人及其家庭條件限制 |
過去10年不能擁有物業,總資產淨值不超過$100萬。 |
過去10年不能擁有物業,總資產淨值不超過$40萬。 |
| 申請額 |
˙全年公開接受申請 ˙98年度名額為12,000個 |
全年公開接受申請,名額每年不少於5000個 |
| 貸款利率 |
˙月入$25,000或以下:
年息2厘 ˙月入$25,001或以上:
年息3.5厘 |
年息2厘 |
| 物業樓齡 |
最高30年以下,貸款家庭可購物業的樓花期至20個月。 |
最高30年以下,貸款家庭可購物業的樓花期至20個月。 |
| 購買物業上限 |
樓價上限約為450萬元(房屋局以樓宇首期付款上限為180萬,即120萬元資產+60萬元貸款,以及月入最高6萬元家庭還款能力計算)。 |
物業樓價所作之"申請人提供款額"不得超過40萬。 |
| 還款形式 |
動用貸款第4年起計,在10年內分120期等額攤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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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用貸款第4年起計,在10年內分120期等額攤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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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償還政府金額(*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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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60萬元貸款年息2厘:
$5,853
2. 60萬元貸款年息3.5厘:
$6,5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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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萬元貸款年息2厘 |
| 交易期限 |
領取"合格證明書"後,有效期3
個月,亦可申請延期3 個月,但須繳交215元行政費,倘6
個月後仍未購買到合適物業,則此證明書宣告無效。所有費用一經收取,概不發還。 |
領取"合格證明書"後,有效期4
個月,但須繳交215元行政費。所有費用一經收取,概不發還。 |
| 轉售條件 |
1)3年內出售物業:全數償還貸款及利息繳付樓價升值部份(按轉售價或當時估值與原價入價的差額計算,以較高數額為準)。
2)3
年後出售物業:經繳付港幣15,000元(可每年調整)的手續費及清還全部貸款及利息後,方可將單位轉售。 |
1)3年內出售物業:全數償還貸款及利息繳付樓價升值部份(按轉售價或當時估值與原價入價的差額計算,以較高數額為準)。
2)3
年後出售物業:經繳付港幣15,000元(可每年調整)的手續費及清還全部貸款及利息後,方可將單位轉售。 |
| 其他限制 |
1)公屋居民在提出申請時可保留戶籍,直至申請獲接納後,才將戶籍刪除。
2)不能擁有其他政府資助住屋貸款。 |
1)公屋居民在提出申請時可保留戶籍,直至申請獲接納後,才將戶籍刪除。
2)不能擁有其他政府資助住屋貸款。 |
| 查詢電話 |
房協 2882-1717
/ 2894-3222 |